温开办〔2015〕169号
各企业:
201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十大举措”及“工业强市”总体部署,我区紧紧围绕产城一体化发展、“三区合一”建设等重要工作目标,突出实体经济这一坚实的基础,全力打好转型升级和赶超发展“组合拳”,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三名”培育工程建设,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开发区登记注册,财政关系隶属开发区各类企业;
(二)评选标准:参照《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标准》相关规定。
二、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根据评选标准,填报星级企业申报表,并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批准:由经济发展局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建议名单经管委会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并报管委会审定;
(三)通报表彰:授予奖牌、证书,公开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级企业申报表;
2.相关附件:企业资信状况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12月)及国、地税确认的2015年度纳税证明等。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6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工信处(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号楼1楼3119室);联系人:陈亮、欧茜;联系电话:85851659、85851662。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1.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级企业申报表
2.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标准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星级企业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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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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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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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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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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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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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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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业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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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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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出口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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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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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综合能耗(吨标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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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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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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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交税金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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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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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免抵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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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产值(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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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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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税收(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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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星级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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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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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星级企业评选标准
奖 项 |
基 本 条 件 |
考核打分标准 |
奖 励 办 法 |
否 决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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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与资源利用 |
信 用 状 况 |
内 部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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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星 级 |
年产值3.5亿元以上,实交税金15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平均产值达700万元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率全年下降7%。 |
(1)纳税信用AAA级企业 (2)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3)进出口企业为海关监管B类以上 (4)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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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健康发展、声誉良好。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产品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
(3)执行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依法纳税。
(4)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利用,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5)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和。
(6)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7)党工团等组织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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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指标(100分) 基准分为100分,企业按五项合计得分进行综合考评排序。 1、实缴税金。上交开发区国税、地税部门税金总和数,按其数值高低计分(本项30分)。 2、营业收入。工业企业依据当年工业总产值,建筑业企业依据当年建筑业产值,批发贸易、服务业等三产依据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按其数值高低计分(本项20分)。 3、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每亩土地平均产值和平均税收收入,按其平均数值高低计分(本项30分)。 4、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率,按其下降率高低计分(本项10分)。 5、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工业企业依据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速,建筑业企业依据当年建筑业产值增速,批发贸易、服务业等三产依据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按其速度高低计分(本项10分) 二、加分项指标(30分) 当年度获国家、省、市、区荣誉或项目酌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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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星级企业”荣誉称号、奖牌和证书。 (2)颁发奖金10万元。 (3)给予通报表彰并上网公布。 (4)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 |
1、有下列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企业: (1)恶意逃避债务; (2)不按期申报纳税,年度内发生涉税罚款,有偷逃骗抗税行为; (3)有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4)抽逃资金,利用合同欺诈; (5)拖欠职工工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刑事案件; (2)严重污染环境的; (3)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流动人口婚育证》验证率85%以下,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 (4)年度节能目标未达到的。 (5)综治平安否决事项;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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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星 级 |
年产值2亿元以上,实交税金10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平均产值达500万元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率全年下降7%。 |
(1)纳税信用AAA级企业 (2)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3)进出口企业为海关监管B类以上 (4)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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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星级企业”荣誉称号、奖牌和证书。 (2)颁发奖金8万元。 (3)给予通报表彰并上网公布。 (4)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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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星 级 |
年产值1.5亿元以上,实交税金6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平均产值达500万元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率全年下降7%。 |
(1)纳税信用AA级企业 (2)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3)进出口企业为海关监管B类以上 (4)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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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星级企业”荣誉称号、奖牌和证书。 (2)颁发奖金5万元。 (3)给予通报表彰并上网公布。 (4)开发区各部门领导挂钩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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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星 级 |
年产值1亿元以上;实交税金4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平均产值达500万元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率全年下降7%。 |
(1)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2)进出口企业为海关监管B类以上 (3)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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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星级企业”荣誉称号、奖牌和证书。 (2)颁发奖金3万元。 (3)给予通报表彰并上网公布。 (4)开发区各部门领导挂钩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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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星 级 |
年产值0.8亿元以上;实交税金300万元以上;每亩土地平均产值达500万元以上;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率全年下降7%。 |
(1)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2)进出口企业为海关监管B类以上 (3)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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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星级企业”荣誉称号、奖牌和证书。 (2)颁发奖金2万元。 (3)给予通报表彰并上网公布。 (4)开发区各部门领导挂钩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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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年工业总产值、出口额等指标以统计报表为准,实交税金以实交入库数(由开发区国税、地税局提供数据)为准,其中出口企业的出口免抵税额计入国税入库数;能耗指标以能源监测部门和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2、单位土地产出效益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个别评选标准;针对市、区高成长型企业就经营情况与资源利用的评选可适当放宽标准。 3、本办法由经济发展局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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