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住建发〔2016〕154号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委属有关管理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城〔2010〕22号),经我委审查核定,浙江顺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标准。现将核准为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有关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属地企业,凭公司介绍信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企业资质证书事宜。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