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我省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建发〔2015〕421号)、《关于我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260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经我委审查核对,现准予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等81家企业换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见附件)。请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属地企业,自2016年5月15日起企业凭公司介绍信及旧版资质证书所有原件(正、副本)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审批窗口办理企业资质证书事宜。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来源:温州市住建委